近日,浙江省教育工会发布了《关于表彰浙江省教育系统第十三届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浙教工〔2015〕10号文件),授予我校医学院吴秀仙老师省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。
吴秀仙老师热爱教育事业,工作兢兢业业,为人诚恳,责任心强,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成绩显著;在生活上能尊老爱幼,相夫教子,勇挑家庭重担,家庭幸福和睦。近三年来先后获得浙江省红十字会“奉献服务”先进个人,学校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、优秀班主任,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、“感动校园的身边人物”,大学生创业创新、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等10多项荣誉。
(院工会)